根据“第九届高交会”组委会公布的展位分配方案,黑龙江省展区的位置及面积已确定。为了给参展单位搭建良好的展示平台,更好地展示黑龙江省在高新技术方面取得的成果,我们本着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黑龙江省展区设计方案。 一、 总体设计要求: 1、 设计高雅、色彩鲜明、格调清晰,气势恢宏,突出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特色,突出参展单位及参展的高新技术成果特点; 2、 要充分利用展区空间,考虑到位置、过道及相邻展区(请参考9号展厅)等因素,进行科学、合理的设计,以便人员参观、流动; 3、 灯光、照明要明快、不留死角,且与整体设计风格协调、统一; 4、 展位中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作为业务洽谈之用; 5、 要求三面通透,为企业提供足够的展示空间; 6、 我省的展区面积为120平方米,位置在9S12。请根据附件的展示图设计展示空间。 二、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: 1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资质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 2、 要有独立设计、施工人员,能够自行完成设计、施工; 3、 要有三年以上参与展会设计、施工经验,需提供以往展会合作协议及相关设计图片资料。 三、 截标时间及标书要求: 1、2007年8月31日前(以邮戳日期为准)将设计方案(1-3套)邮寄到黑龙江省商务厅科技处; 2、报出总体施工报价,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; 3、提供出彩色设计效果图,并要对使用的主要材料配有文字说明;效果图的尺寸要求为:90cm×60cm ;方案要有主视图、侧视图、平面图。 四、招标单位的权利 1、 有权根据投标单位的设计、造价,经研究自行确定中标单位; 2、 有权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; 3、 对没有中标的设计资料将不予退还,但保证不泄漏给其他投标人。 五、中标人的责任 1、中标人需自行垫付材料及人工费等款项;验收合格后招标单位付款50%,展览结束后付余款。 2、中标人需保证按照招标单位确定的设计方案按期完成施工,保证实际效果不低于原设计方案,并负责展览期间的维护工作。 联系办法:黑龙江省商务厅 科技处 联 系 人:周立臣 孙广智 联系电话:0451-82631313 82626707 传 真:0451-82626707 82623585 邮寄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173号 邮 编:150040 附件:第九届高交会9号馆黑龙江展位图 黑龙江省商务厅科技处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
|